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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服务]一人落户一家人落户,青岛户籍专业办理

青岛户籍通
贫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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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 发布于:2019-01-03 16:00
​​ “一人落户,全家随迁”,这是落户青岛的好处之一。落户青岛,有的人是为了买房,有的人是为了给孩子创造良好的教育条件,或者是为了父母能够安度晚年。


所以很多朋友会问到:青岛落户户口之后,家人是否可以随迁。其实当然是可以的,但是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?一起来看看。



一、夫妻投靠

青岛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条件



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,可随时办理投靠落户。其中,被投靠人办理过夫妻投靠的,再次申请办理夫妻投靠,婚姻存续期须满2年;



夫妻投靠所需材料



1、被投靠人:书面申请、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;


2、投靠人: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亲属关系证明;


3、随迁子女:亲属关系证明,达到法定婚龄的需同时提供未婚声明;


4、离婚后再婚携带未成年子女投靠再婚配偶的: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,或含有抚养权内容的离婚判决书、裁决书(一审判决离婚的还需提供法院的生效证明);


5、丧偶再婚携带子女投靠再婚配偶的,提供结婚证的同时还需提供丧偶证明;



6、被投靠人不是户主及合法固定住所产权人的,需提供产权人和户主的居民身份证、不动产权证;



被投靠人不是户主及合法固定住所使用权人的,需提供承租人和户主的居民身份证、自管房单位证明或房屋计租表、承租人及同户成年人同意落户声明。



二、子女投靠父母

子女投靠父母落户青岛前提条件:


1、要满足父母中一方是青岛市户籍,并且在青岛有合法固定住所。


2、办理投靠的子女需满足未成年或成年未婚(无婚史)。


满足以上两条后,带好相关材料,到户口所在地对应派出所办理即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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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需准备材料:



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
工作状况证明
父母子女关系证明

达到结婚年龄的需由本人到派出所提供未婚声明



父母需准备材料:



居民户口博


《结婚证》及复印件


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


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


书面申请

三、父母投靠子女

青岛父母投靠子女办理条件
 
1、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青岛共同生活,被投靠人拥有青岛户籍;身边无子女的,可直接办理落户;身边有子女的,被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须满5年。
2、申请人男性满60周岁、女性满55周岁(须同时满足),婚姻在存续期间的,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,离异或丧偶除外。
3、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。
4、申请人(随迁人)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。
办理材料

父母(男性年满60周岁,女性年满55周岁)投靠子女的户口迁移所需材料:


(1)被投靠人(子女):书面申请、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。


(2)投靠人(父母双方):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复印件、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、《结婚证》及复印件、工作状况证明(60周岁以下的提供)法定有效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。在青子女户籍不满5年的,须提供父母户口所在地无子女情况证明。


(3)被投靠方户主和产权人为其他人的:需提供户主、产权人房地产权证和身份证及复印件及同意落户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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