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人落户,全家随迁”,这是落户青岛的好处之一。落户青岛,有的人是为了买房,有的人是为了给孩子创造良好的教育条件,或者是为了父母能够安度晚年。
所以很多朋友会问到:青岛落户户口之后,家人是否可以随迁。其实当然是可以的,但是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?一起来看看。 一、夫妻投靠 青岛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条件 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,可随时办理投靠落户。其中,被投靠人办理过夫妻投靠的,再次申请办理夫妻投靠,婚姻存续期须满2年; 夫妻投靠所需材料 1、被投靠人:书面申请、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; 2、投靠人: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亲属关系证明; 3、随迁子女:亲属关系证明,达到法定婚龄的需同时提供未婚声明; 4、离婚后再婚携带未成年子女投靠再婚配偶的: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,或含有抚养权内容的离婚判决书、裁决书(一审判决离婚的还需提供法院的生效证明); 5、丧偶再婚携带子女投靠再婚配偶的,提供结婚证的同时还需提供丧偶证明; 6、被投靠人不是户主及合法固定住所产权人的,需提供产权人和户主的居民身份证、不动产权证; 被投靠人不是户主及合法固定住所使用权人的,需提供承租人和户主的居民身份证、自管房单位证明或房屋计租表、承租人及同户成年人同意落户声明。 二、子女投靠父母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青岛前提条件: 1、要满足父母中一方是青岛市户籍,并且在青岛有合法固定住所。 2、办理投靠的子女需满足未成年或成年未婚(无婚史)。 满足以上两条后,带好相关材料,到户口所在地对应派出所办理即可。 青岛海智,是青岛地区最专业的落户机构之一。自公司开创以来,一直以诚信的态度,过硬的品质,为众多来穗人员解决落户青岛的人生大事。如果您对落户青岛感兴趣,青岛落户可以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咨询服务,定制适合您的落户方案。 子女需准备材料: 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工作状况证明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达到结婚年龄的需由本人到派出所提供未婚声明 父母需准备材料: 居民户口博 《结婚证》及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 书面申请 三、父母投靠子女 青岛父母投靠子女办理条件 1、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青岛共同生活,被投靠人拥有青岛户籍;身边无子女的,可直接办理落户;身边有子女的,被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须满5年。 2、申请人男性满60周岁、女性满55周岁(须同时满足),婚姻在存续期间的,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,离异或丧偶除外。 3、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。 4、申请人(随迁人)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。 办理材料 父母(男性年满60周岁,女性年满55周岁)投靠子女的户口迁移所需材料: (1)被投靠人(子女):书面申请、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。 (2)投靠人(父母双方):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复印件、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、《结婚证》及复印件、工作状况证明(60周岁以下的提供)法定有效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。在青子女户籍不满5年的,须提供父母户口所在地无子女情况证明。 (3)被投靠方户主和产权人为其他人的:需提供户主、产权人房地产权证和身份证及复印件及同意落户证明 |
|